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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林业局大胆革新破解林地审批难题 3个月办成22个项目审批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21-11-23 09:30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习霁鸿

  查堵点 破难题 促发展

  海南日报记者 习霁鸿

  过去5年,囿于种种“堵点”,只办成了1个项目审批;今年,“堵点”打通,3个月就办成了22个项目审批。近期,海口市林业局借助“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契机,在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方面进行了一场大胆革新。

  按照规定,在林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需要修筑直接服务于林业生产的工程设施,不管是管护用房,还是林业科普宣教设施,经营单位或个人都需要依法申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原先政策,报批痛点颇多:一是其主要服务对象为大型的林业企业、国有林场等,个体林农和小企业基本只能申请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二是申请办理该事项须提交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可行性报告最低也要6.5万元,而且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只有2年使用期限,到期必须重新申请。

  海南省岭脚热带作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脚公司)久苦于此。

  岭脚公司位于海口琼山区云龙镇,大棚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因建设在林地里,必须要办生产用房审批,每两年就要花10多万元。

  不仅如此,就算企业、林农愿意花钱,却依然面临申请材料多、审批期限长的难题。

  岭脚公司之“痛”,其他同样性质的公司和个体也颇有感触。

  位于云龙镇的海口杜博花卉专业合作社从事花卉经营。相关负责人陈九龙告诉海南日报记者,花卉树苗娇贵,在生长过程中需要人时时照料,“如果苗圃旁边没有管护用房,工人想要短暂休息都无处休息,而管护用房同样需要报批。”

  种种“堵点”打击了部分林农及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也与海口林业经济的发展不匹配。顽疾何以破解?

  破除审批范围限制是根本。

  海口市林业局审批办主任邱圣锋介绍,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可以办理直接使用林地手续。“根据这些相关规定,我们全面梳理了该事项的受理范围及标准,将受理范围拓宽到林业企业、林农个体。”邱圣锋说。

  与此同时,海口市林业局将申请材料从10项精简到4项,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办理环节缩减到4个。其中,建设项目直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有关申请材料的取消,还为企业和林农节省了办理成本。“按编制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最低收费计算,申请环节至少降低了6.5万元以上的办理成本。”海口市林业局副局长钱军介绍。

  在海口市林业局的指导下,琼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将包括海口杜博花卉专业合作社成员在内的39户林农打包为一个项目,成功为其办理了审批手续。不但苗圃里的47处管护用房及7条配套道路有了保障,林农们还节省了将近40万元的费用。

  岭脚公司也受益于此。“现在申请流程不仅简单,还节省了大笔费用。”近日,岭脚公司发展规划部经理詹达轩拿着刚刚办好的证件对记者说。

  大胆革新的另一面是严把关口。

  钱军介绍,在破解林业生产经营所需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的难题,为林业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提供便利之余,该局还结合林长制的实施,完善了海口市森林资源管护机制集成创新,从源头防控涉林违法行为,形成良性闭环,产生引导群众合法依规用林的良好社会效应。

  (本报海口11月22日讯)

责任编辑:吴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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