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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实施后离婚流程有何变化?来跟记者去海口的婚姻登记处瞧一瞧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21-01-12 22:14 来源:南海网 作者:韩星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生效,离婚冷静期正式实施,至今已近半月,离婚流程有什么变化?需不需要新增办理材料?“30天冷静期”从哪天开始算?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连日来多次来到海口琼山区、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了实地探访。

  离婚申请数量有所下降 申请人基本知晓“冷静期”

  1月12日上午,在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不断有人排队前来登记结婚的结婚登记室相比,离婚登记室显得较为冷清,记者等待了许久也没见到有人前来办理。婚姻登记员莫启伟告诉记者,最近来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很少,“从1月4日到目前一共才受理了11对,前来办理离婚申请的市民基本都知道有离婚冷静期,情绪也比较平静,只是办理时对具体的流程不是很熟悉。”

  秀英区的情况也较为类似。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员邓伟清介绍,上周共成功受理了15对离婚申请,与往年同期办件量相比有所下降,“我们会主动告知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有一对了解到现场只是申请受理,还需要冷静一个月才能办理后,直接回家了。”

  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置的离婚登记区。记者 韩星 摄

  申请人需携带回执单办理 超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今年起,离婚程序调整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1月8日上午,林女士和丈夫来到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现场提交过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后,工作人员指引他们在自助的智慧终端进行证件复印和材料填写。由于二人离婚协议书的部分条款表达存在歧义,两人又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修改了条款。

离婚登记申请流程图。

  申请离婚登记时必须要提交离婚协议书吗?婚姻登记员邓伟清告诉记者,申请阶段不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等冷静期后确认办理时必须提交。但她建议当事人最好提前做好协议内容的准备,“在申请时就把所有材料待到现场,我们也可以全部审核一遍,看材料是否有误,如果出现错误也有充足的时间已经修改。”

  待提交材料确认无误后,邓伟清询问确认双方为自愿离婚,两人签署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上明确了申请提交时间和冷静期后的离婚登记办理时段,届时需携带《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以及已经准备好的离婚协议再次前往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

  “按照法律规定,30天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这份回执单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林女士临走前,邓伟清再次提醒,“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有一个为期30天的办理期,超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撤销。”

  部分婚姻登记处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2日,记者在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发现琼山区婚姻家庭辅导室已经投入使用。离婚冷静期实施后,来到琼山区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员会增加询问“是否需要婚姻家庭辅导”的流程。当事人可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自主选择。

  “如果当事人要求当场接受婚姻家庭辅导,我们会立刻带他们到一旁的辅导室。”目前,琼山区婚姻家庭辅导室目前共有5位婚恋专家在工作日轮班提供心理辅导。资深婚恋专家王微称,对于有辅导意愿的当事人,自己会通过专业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将问题梳理清楚,通过专业的心理辅导结合自己的人生经验,帮助当事人寻求一些解决方法。“对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婚姻家庭辅导是持续进行的,冷静期内我们也会持续跟进,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帮助。”

  琼山区婚姻家庭辅导室目前已投入使用。记者 韩星 摄

  此外,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近期该婚姻登记处也将上线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离婚登记证有了新变化

  民法典正式施行后,民政部门也更换了新版的婚姻登记证。采访当天,琼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新版的结婚登记证和离婚登记证,“样式上没有什么变化,主要是在印刷内容上,原来印刷的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现在的新证把婚姻法更换成了民法典。”

新版离婚证。记者 韩星 摄

  记者注意到,相比结婚证,新旧版离婚证的变化较大。在旧版离婚证内页上显示:“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而新版离婚证则多了一些内容。新版离婚证上显示,“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新版离婚证。记者 韩星 摄

  从今年1月1日起,申请离婚的当事人需要等待30天离婚冷静期,因此目前婚姻登记处还没有发出新版离婚证。

  离婚登记热点问题解答

  问题1:调整程序后的离婚登记需要分几步?

  答: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问题2:提交离婚申请材料时,是否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及照片?

  答:申请离婚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离婚协议书和照片建议携带但不强制。冷静期后确认办理离婚登记的,请携带所有办理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及照片。

  问题3:“30天冷静期”从哪天开始算?

  答: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就以申请日为第一天,开始计算30天。如果30天冷静期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则顺延到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冷静期满后,如果双方当事人30天内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撤回离婚申请,并且期间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相当于双方未达成共识,则双方可到法院诉讼离婚,或选择继续一起生活。

  问题4:两种“撤回离婚申请”的情况有什么不同?

  答:民政部相关通知规定,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主动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后,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中,“主动申请”发生在30天冷静期内,“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申请”发生在冷静期结束后,区别在于不同时期办理撤回离婚申请的有效途径不同。以上两种情况对当事人以后办业务没有影响。

  问题5:提出离婚申请后,能否去其他婚登处确认离婚?

  答:目前海口市四个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跨区域办理离婚申请,但需要明确,这个跨区是指可以在任一区提出离婚申请,一旦申请提交,后续手续必须在该登记处完成,不可更换。

  同时,撤回离婚申请后,可在海口市四区任一婚姻登记处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 韩星

责任编辑:邱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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