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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小区每个月电费公摊要100多元 业主质疑物业乱收费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20-07-13 21:38 来源:南海网 作者:易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13日消息(记者 易帆)“我们小区每户业主每个月电费公摊差不多要100多元,每户业主交的公摊费用都不一样,但是就算收的少的一户业主也要70多元,收得多的则要收200多元,这太不合理了,简直就是乱收费。”近日,家住海口市海甸岛四东路中兴小区的业主陈先生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小区物业乱收费是长期以来存在问题,业主们曾多次与物业管理处沟通,也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都没有得到解决。

  业主投诉:小区每个月电费公摊要100多元

  据陈先生称,上个月他家的居民用电是632度,电费一共397.8元,但是小区的用电公摊收费也按632度算,用电公摊费用就要114.1元,而在5月份他家的居民用电是446度,电费一共280.8元,相应的小区用电公摊收费也按446度算,用电公摊费用收了80.5元。

  “物业对于小区每个月公共部分用了多少电,公共部分收费的明细有哪几项,费用总共是多少,从来都没有进行公示,我们业主也不明白小区用电公摊这一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陈先生说,按照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小区的用电公摊应该是小区公共部分的照明等用电情况费用的开支,应该是由每一户业主进行平均分摊,但是物业却是按照每户业主每个月家庭用电度数来核算用电公摊的费用,这并不合理,“6月份我家里用电度数多,那我交的公摊费就高,这不合理,因为我个人的家庭用电跟小区公共部分用电的情况是两码事。”陈先生说道。

  当天,记者到中兴小区进行走访了解,小区内多名业主均向记者反映,物业对业主的用电公摊收费不合理。业主李女士告诉记者,中兴小区是90年代的单位集资房,小区并不大仅有2栋楼,占地仅10来亩,小区目前一共有80余户住户。

  “目前小区内的两栋楼,一栋是有电梯的,而另一栋是没有电梯的,况且小区很小,公共部分的照明等用电开支根本用不了那么多,按照物业收取的费用来看,公共用电费用每个月要上万元,这是明显不可能的。”李女士说道。

  现场,记者根据业主们提供的“收费通知单”看到,6月份住户向物业缴纳的用电公摊费每户多则200多元,少则70多元。

  在采访中,有不少业主向记者反映小区物业长期存在收费不合理的问题。“我们缴纳的日常维修费资金用了多少,怎么用的这些从来都没有向业主公示。”有业主提到,而小区电梯改造、水管老旧改造等维修项目,物业都向每一户业主额外收取了维修资金。有不少业主称,关于小区物业乱收费的问题,他们多次与物业沟通,并向相关部门反映,都没有得到解决。

  物业回应:按合同来收取的

  13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中兴小区物业管理,海南银通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其表示,对于中兴小区的用电公摊费用,是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中兴小区的居民一直是按照0.81元一度电来收取的,但是因为新的规定,小区内的公摊用电收费明细要与居民生活用电分开收取,因此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每度电0.6295元的收费标准后,其余的差价0.1805元就放在用电公摊费明细里面收取。”

  对于物业公司负责人的说法,业主们给予了否定,业主表示目前中兴小区与该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早就到期没有续签,目前该物业管理公司与中兴小区并没有合同约定。这一说法得到了海南银通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张小东的认同。“如果业主要求收费项目公示我们也可以公示的,这些都没有问题。”张经理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调查

  13日,记者了解到,根据省发改委部门下发的《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及清理规范住宅小区等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告知单》,省发改委要求,在清理规范住宅小区等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方面,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或小区单位等应按照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用户收取电费,不得在电价中加收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公摊及损耗等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电费及损耗电费主要包括电梯运行、公共照明等用电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鼓励通过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由所有用户进行分摊。目前居民合表用户用电价格为0.6095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0.6295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此外,物业管理区域共用电费及损耗电费由所有用户进行分摊的,应单列计收并定期向用户公示,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共同决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业主们投诉的相关问题,海口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文明中监管所已介入调查,同时,中兴小区业主也正在积极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将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责任编辑:叶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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