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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如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这32条措施你了解吗?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9-11-04 09:49 来源:海口日报 作者:张熙宇

  为进一步优化海口市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日,海口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进一步精简审批、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等9个方面,提出32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措施。

  《措施》旨在以更大力度、更优政策、更好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推动海口民营经济全面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做优做强,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海南e登记”精简了审批、优化了服务,让市民体验政府部门的高效服务。海口日报 记者 苏弼坤 摄

  实施“极简审批” 优化营商环境

  《措施》提出,海口依托海南商事主体登记平台推行企业自主登记制度,积极推进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的自主申报登记,最大限度扩大企业自主权,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审批便利化,《措施》提出,依法调整施工许可为备案,在“多规合一”框架下全面实施“极简审批”,对审批事项和评估事项进行精简,推行备案管理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将公布施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工商人员向央媒采访团介绍“海南e登记”手机端的快捷方便。海口日报 记者 苏弼坤 摄

  《措施》还提出,海口今年内建成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办件量提高至50%以上,实现100个高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开展民营企业报批报备事项全程帮办服务,用职能部门的“辛苦指数”,换来民营企业的“幸福指数”和“发展指数”。

  海口将严格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政策执行上一视同仁,不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同时,鼓励民营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整合医疗、养老、教育等资源,向城市生活配套服务企业转型,向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十一个重点产业”领域发展。

  市民使用“海南e登记”办理业务。海口日报 记者 苏弼坤 摄

  减轻税费负担 降低企业成本

  《措施》提出,到2021年12月31日,海口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建立涉企保证金清单,凡《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外的项目,一律取消并及时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目录清单内的项目,根据企业诚信记录情况,可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

  实施企业用地优惠政策。工业用地实行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限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使用者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价款。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生产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同时,海口将在明年6月底前分门别类处理解决民营企业不动产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民营企业不动产登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不属于违建且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可以保证的情况下,各相关部门主动帮助企业补齐资料,尽快满足申请不动产登记条件。

  《措施》还提出,切实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等用能成本,规范港口收费和公路货运执法行为,降低物流行业收费标准,改善物流发展环境。同时,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银行机构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小微企业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并设立海口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常态化融资担保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海口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设立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诉求平台。4个区(含开发区)建立辖区内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力争到2020年实现集政策咨询解读、企业诉求疏解和帮办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企业服务综合机构全覆盖。

  海口“极简审批”助力药企发展壮大。海口日报 记者 苏弼坤 摄

  发挥政策效应 做强民营企业

  《措施》提出,海口在落实国家对企业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支持。如,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给予基础补助和增量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全市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总量排名前10位的,对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企业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排名前10位的,对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海口对新引进总部和重大项目在资源配置、要素保障等方面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扶持。

  俯瞰蓬勃发展的药谷工业园区。海口日报 记者 苏弼坤 摄

  《措施》提出,海口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迁入海口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到202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在2018年基础上实现倍增。与此同时,海口将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有关宣传工作列入全市年度宣传工作计划。

  海口将不断完善司法执法体系,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此,《措施》提出,不仅要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还要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加大海口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此外,海口还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不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园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还建立全市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创新政策落地方面,将民营经济发展核心指标纳入市对区考核范围,形成争先进位的工作氛围和奖惩分明的考核导向。各区(园区)和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和各自职能,加快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提出,海口建立政府领导与企业之间进行直接交流的互通平台,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到民营企业中调研,和民营企业家交朋友,了解民营企业诉求,努力形成“亲上加清”的良好政商交往模式,做到政商之间“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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