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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五花大绑”卖 海口秀英小街农贸市场一摊位被令整改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9-02-20 10:04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林文泉

  新闻追踪部分摊位卖螃蟹捆粗绳 被绑价的螃蟹

  海口秀英小街农贸市场 记者再买蟹,发现一只蟹重280克,绳子重35克,占比12.5%,远超规定的5%

  摊主:螃蟹刚进货 绳子来不及换

  工商:知道有问题 为啥还卖?

  执法人员责令摊主整改,更换捆绑物,并介入调查  

 

  被“五花大绑”的螃蟹过称显示重量为280克。

 

  捆绑螃蟹的绳子过称显示为35克。

  南国都市报2月19日讯(记者 林文泉 文/图)19日,本报曝光海口市美兰区板桥海鲜广场部分摊位销售螃蟹被“五花大绑”,绳子重量远超总重量的5%,引起广泛关注。见报当天,记者在海口秀英小街农贸市场,又发现被“五花大绑”的螃蟹,且绑螃蟹的绳子是麻绳。

  19日,热心读者向记者反映,其在秀英小街农贸市场也遇到过摊位销售螃蟹被“五花大绑”情况,但当时并不知道“捆绑螃蟹的混杂物不得超过蟹体重量的5%”的规定,只能自己吃亏了。

  当天上午,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前往秀英小街农贸市场走访,发现市场内大多数摊位销售的是花蟹,并不需要绳子捆绑,只有青蟹需要用绳子捆绑。随后,记者在一家摊位发现被“五花大绑”的螃蟹,且捆绑的绳子是麻绳,浸水后很重。现场,经过记者与摊主讨价还价,螃蟹以78元/斤销售。

  随后,记者拨打12345热线举报,辖区秀英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介入调查。在执法人员和秀英小街农贸市场管理方的见证下,记者将一只被“五花大绑”的螃蟹拿到公平秤过称,显示重量为280克;将捆绑的绳子拿下来过称,显示重量是35克。绳子的重量占螃蟹总重量的12.5%,远远超出我省规定的“捆绑螃蟹的混杂物不得超过蟹体重量的5%”。

  摊主对此表示,这些螃蟹是从其他商家刚进货的,捆绑的绳子还来不及更换。对此,工商执法人员并不认可,既然知道有“问题”,为什么还要卖?

  对此,工商执法人员责令摊主立即整改,更换捆绑物,并对此事进一步调查。

  如果你遇到螃蟹被“五花大绑”,可拨打本报热线966123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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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生鲜市场绳卖蟹价乱象几时休?

  2011年2月份,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全省海鲜排档、酒楼、餐厅、农贸市场等销售场所螃蟹买卖必须实行裸称交易,捆绑螃蟹的混杂物不得超过蟹体重量的5%。2月18日,记者走访海口市美兰板桥海鲜广场,发现部分摊位的螃蟹又被“五花大绑”,工商部门责令商家整改。

  其实,捆绑螃蟹的现象并不鲜见。类似现象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曝光,归根结底原因不外乎几个:一者,不良商家受利润的诱惑和利益的驱使,无视新规和挑战监管;二者,源于生鲜市场规范化、标准化不够,给不良商家可乘之机;三者,监管存在松懈的情况,若非市民反映,记者实地走访,摊贩捆绑螃蟹售卖的行为岂会遭到整改?

  从长远看,要消除绳卖蟹价,首先要切实提高生鲜市场标准化、规范化,比如可以大量推广冷链物流技术,降低吸水绳子使用的必要性;再如,可以推广标准化测量方式进行按只出售,甚至可以借鉴三亚海鲜排挡螃蟹均用不湿水的玻璃绳捆绑的做法,其所占重量几乎可忽略不计。

  其次,确保新规不走样,就必须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忌“一阵风”。一方面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加快出台细则,完善打击绳售蟹价的措施,除了整改更要开出具有震慑力的罚单;另一方面,必须强化市场监督巡察,形成常态,激励消费者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批,才能真正规范生鲜市场。(潇言)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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