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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警:车辆需按规定报废 否则将影响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12-06 09:44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作者:邓海宁 陈世清 林馨 钟玲

  海口交警:车辆需按规定报废否则将影响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

  12月5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部分车主在车辆即将达到报废或已达报废标准时低价卖出,一些人因贪图价格便宜,或认为在乡镇驾驶该车并无大碍,便购买该类车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车辆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由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吊销驾驶证,并收缴、强制报废车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18年8月1日实施的《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单位和个人申请小客车增量或更新指标时,名下必须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换言之,如果企业或个人名下存在未按规定报废和注销的机动车,将不能再以本单位或个人名义申请增量或更新指标。

  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

  (一)业务流程: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业务流程:机动车回收企业→车辆解体→业务受理

  (二)需提交的证明、凭证: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老旧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相关证明凭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3、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由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

责任编辑:杨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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