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海口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明确,对进入收费停车设施停放不超过20分钟(含20分钟)的机动车辆,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8月9日,记者对此走访海口部分超市、小区、商场、公园等多处收费停车场发现,“20分钟内停车免费”尚未实现。(详见8月10日南海网独家报道)
海口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细则》明确规定,“20分钟内停车免费”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细则》发布已有两天时间,媒体大量报道,就连普通市民都知晓,为何还有这么多地方根本没有实施?面对记者的追问,大润发(国兴店)收费人员称并未听说,在盛达景都停车场,工作人员甚至表示“有疑问要向物价部门核实。”
海口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罗薇薇回应,《细则》刚刚发布,还没有完全落地实施,新的收费标准落地还需要一个过程。诚然,一些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从发布到落地实施确实需要过渡期,但这应在发布时就作明确规定,这是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起码的公信力所在。而《海口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又何来过渡期之说?
免费停车新规的实际执行,不仅关乎民生,也关乎政府公信力,绝不能玩“让子弹再飞一会”的套路。严格落实到位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应有表现,从长远来说更是发展的大计,切莫为了那点停车费让市民心里添堵,自损形象。
对于政府主管部门来说,更不能满足于只印发通知文件。新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相关部门应该及时主动宣传新规,让每一个停车场的负责人知晓新规并履行相关义务。制定完善相应的惩戒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对于那些对新规执行阳奉阴违或者拒不执行的停车场,鼓励市民投诉举报,从而倒逼停车场严格执行新规,让市民真正享受到新规这一利民为民的好处。(肖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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