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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领导| 海口不动产首次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回复:11种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07-16 17:14 来源:南海网 作者:胡丽齐

  网友留言咨询。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7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胡丽齐)“新房申请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用电要如何申请办理?”日前,网友“谢”在南海网“问政海南·找领导”留言咨询。对此,相关部门积极回复,为网友答疑解惑。

  海口市国土局回复网友。

  海口市不动产首次登记需要提供11份相关材料

  网友“谢”说,他在海口市三江镇购买了一套房子,想咨询如何申请办理房产证以及办理用电申请等相关事宜需要哪些材料。

  针对网友“新房申请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问题,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予以答复,并将该局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属商品房)受理材料明细清单列出如下:

  1.申请书(海口市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表一);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原件)和权籍调查结果,土地使用权坐落及现状、界址坐标图、宗地图(原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6.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明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原件);

  7.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A营业执照(原件核对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B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C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D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E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房屋竣工测绘报告经海口市住建局采信确认成果意见书(光盘刻录测绘机构出具的CAD格式的房屋大小图电子数据及纸质件);

  9.海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专业评审意见书(原件)(没有人防的是否有缴交异地建设费);

  10.海口市各公安分局门楼牌编制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确定证明书(原件);

  11.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海口市供电局回复网友。

  建议市民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准备以上材料申请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建议市民、网友可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准备以上材料前往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待开发建设单位完善相关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及分户登记后,可依申请将不动产转移登记至购房人名下;想要了解相关情况可拨打该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65722506。若开发建设单位不按购房合同约定为市民办证造成违约的,市民可以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另外,就网友“用电要如何申请办理?”疑惑,海口市供电局回复表示,该网友可前往三江供电所营业厅提交用电申请材料,工作人员会为其装表接电。想要了解相关申请材料,市民、网友可拨打95598咨询。

  下载南海网客户端,进入顶部“找领导”栏目就可以向海南各市县领导留言,反映问题。

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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