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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小区朋友圈上演吐槽大会 看看都说些啥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06-14 11:25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林师堂 林文泉

  现代花园3期业主

  “每天晚上都能闻到一股臭味,都影响正常呼吸了”

  邻居A:我也闻到了,特别臭!有谁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

  邻居B:有人在小区外的空地烧东西,会不会是这个原因?

  海口龙华区环保局:附近大楼拆迁时化粪池未及时清理所致;现已清理干净

  南国都市报6月13日讯(记者林师堂)“每天晚上在小区内都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实在是太臭了,简直影响我们正常呼吸。”近日,海口龙华区现代花园3期小区的业主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一到傍晚就能闻到一股非常刺鼻的臭味,这股臭味常常弥漫在小区四周,到处都能闻到,严重时,住户在家里都能闻到,非常影响生活。

  日前,记者来到该小区,但并未闻到刺鼻的臭味。随后,记者向小区几名业主了解情况,他们称前段时间在小区内确实常闻到一股臭味,特别严重,起初有人怀疑这股臭味是小区内某处产生的,后来有业主看到有人在小区远处的一处空地焚烧东西,大多数业主认为是这个原因造成的,但最近这几天,臭味突然消失了。“前段时间特别臭,小区里到处都能闻到,但最近几天没有了,好像这臭味一下子就消失了。”一名正在小区散步的业主告诉记者。

  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前段时间在小区内进行排查,已经确认臭味不是从小区内散发出来的,而是从附近的坡博村方向传过来的,至于产生臭味的具体位置,他们也无法得知。

  对此,海口市龙华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经了解,由于该小区毗邻坡博村拆迁区,前段时间拆除两栋大楼时没有及时清理化粪池,造成臭味发散到周围,目前化粪池已经清理干净,已经消除影响。该工作人员称,其在现代花园3期小区内巡查时已经闻不到异味,走访中,小区住户也称最近一段时间没有再闻到臭味。

  国瑞城业主

  糟了!糟了!小区车位不租只转让,以后回家车停哪?

  邻居A:我刚交了3个月的租金,还没到期物业就不让我停车了

  邻居B:本来车位就不够用,这下咋整?

  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只出售而不出租车位、车库

  南国都市报6月13日讯(记者林文泉文/图)13日,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的海阔天空·国瑞城(以下简称国瑞城)开发商突然发布通知,将小区地下车库的车位由原来的租赁变成转让,业主们必须接受车位转让的方式,才能继续将车停在地下车库。

  据业主范先生(化名)介绍,之前小区地下车库的车位是出租给业主的。6月13日,开发商突然发布《关于国瑞城住宅地下停车场车位转让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写到,自发布之日起,物业公司停止地下停车位租赁工作。“也就是说,业主们如果不接受车位转让的方式,就不能将车停在地下车库。”范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通知》上还写着“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与物业公司签署车位租赁协议的业主,可继续履约至协议有效期止,到期后车位不再续租。”业主李先生表示,“我5月底交了6-8月共3个月的车位租金,但13日物业已经不让我将车停在地下车库。”另外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小区的车位目前只能满足约70%的业主使用。“希望开发商能够停止转让车位的做法,更科学地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办法,更好地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

  13日上午,记者来到国瑞城售楼部,值班人员称,车位转让的事情需由公司领导出面解决,自己无权处理。

  记者了解到,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建设单位不得只出售而不出租车位、车库。

  金宇花苑小区业主

  我的爱车最怕下雨天,因为电动车棚常年开“天窗”

  物业:张贴告示了,征集住户意见集资更换,但没人响应啊

  南国都市报6月13日讯(记者林师堂)近日,家住海口龙华区金宇路金宇花苑小区的业主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小区电动车停车棚顶部有大窟窿,雨天给电动车充电存安全隐患,已多次向物业反映,但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日前,记者赶到现场,看到该小区电动车停车棚顶有许多漏洞,粗略数了一下,棚顶大大小小的窟窿竟有10多处,而车棚充电处的墙壁上也明显可以看到被雨水冲刷后留下的青苔。

  有业主告诉记者,电动车棚顶的大窟窿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一到下雨天,停在车棚里的电动车都会被淋湿。因为担心充电时进水漏电,下雨时物业工作人员干脆就把整个电动车车棚的充电电源关了。“下雨天关掉电源,电动车就没办法充电,很不方便。”住户周女士无奈地说。

  经了解,金宇花苑属于旧城小区,物业由海南宇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小区没有收取维修基金,所以小区的共有部分、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都由业主共同平摊维修。

  此前,有业主就电动车棚破损问题向媒体投诉,相关部门对此回复表示,该电动车停车棚属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是业主共同所有。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其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对于该小区电动车棚漏水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街道办、社区与物业协调后同意做出断电处理,而关于车棚破损的问题,物业同意先贴公告,时间截至2018年6月11日,再找施工方做计划方案征求各位业主签名筹资做出更新、更换处理。

  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已在小区内张贴相关告示,征求业主和住户意见,集资维修电动车棚,但目前没有业主愿意集资。

责任编辑:吴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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