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助力提升审判质效
看 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审减刑案
法官不用再去监狱开庭,在法庭通过远程视频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本报4月16日讯(记者高潮摄影报道)今日上午,海口中院第三法庭内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活动。法官坐镇法庭,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罪犯胡仲祺减刑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此举改变了以往审判人员需前往监狱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的形式,也是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审判工作中成功运用的又一创举。
该案罪犯胡仲祺因冒用“彭继伟”姓名实施抢劫,造成法院审判对象错误。海口中院依法对原审案件进行再审,去年以抢劫罪判处胡仲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仲祺在服刑期间,美兰监狱结合该罪犯在再审之前已经减去的刑期,向海口中院报请对该罪犯减去剩余刑期,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7年。
据介绍,此次不同于以往的庭审形式,法院审判人员不需要到监狱开庭,在法院全程通过视频方式进行远程审判。监狱机关、检察机关指派履行职责的人员、罪犯及证人在监狱法庭出庭参加庭审。庭审环节全部利用科技法庭系统实现语音和画面实时传输。整个庭审用时不超过1个小时,节省了法官往返监狱的时间,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办案效率。
据悉,海口中院每年负责海口监狱、美兰监狱报请的减刑假释案件近2000件,审理工作任务繁重。科技法庭的运用将减少办案所耗费的司法成本,同时也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海口中院将会对这种开庭模式予以推广,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目前,海口中院已建成12个科技法庭,可以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直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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