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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灵山镇一村长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土地租金获刑1年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04-16 09:45 来源:南海网 作者:刘麦 王娇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4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麦 通讯员王娇)海口市灵山镇某村委会村民小组组长周某,利用职务便利将集体用地转租给他人,侵吞土地租金24万元。4月13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近日,海口美兰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继续追缴赃款19万元退还该村民小组。

  2003年12月,被告周某在担任村民小组组长期间,代表村民与妻子曾某环签订一份为期十年的土地租赁协议,租期至2013年12月止,妻子曾某环于2006年去世。2011年,周某私自加盖妻子曾某环私人印鉴伪造了一份为期30年的《承包协议书》(落款时间为2002年7月26日),延长租地期限。后周某于2013年7月将该集体土地转租给邓某茂经营汽车修理厂,每月租金1万元,至今已收取租金30万元,其中2013年下半年租金6万元属于其合法收入,周某将其余的24万元租金占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活开销。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作为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人民币24万元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周某自愿认罪,案发后其家属退还赃款人民币5万元,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该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继续追缴赃款人民币19万元退还该村民小组。

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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