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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女子骑车被撞 涉事车主:已花了钱,不满意可起诉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03-20 15:21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王康景

  骑车横穿马路遇酒驾越野车

  女子被撞多处骨折等着治疗费

  涉事车主:已花了钱,不满意可起诉

  警方: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索赔

  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讯(记者王康景)“有人开车撞伤了我老婆,现在没钱继续治疗,但对方却不肯再出钱,实在没有道理。”近日,海口的梁先生向记者反映,妻子邢女士今年1月7日骑电动车被一辆小汽车撞倒,导致盆骨和肩膀出现骨折,目前人还躺在医院治疗,肩膀骨折还未手术,自己靠打零工收入微薄难以支撑,而涉事车主被判定负一半责任却不再给予医药费支持,家庭面临巨大困境。

  梁先生介绍,今年1月7日凌晨00时许,妻子邢女士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家,途经琼山区新大洲大道三友花场附近,左边飞驰的一辆越野车将妻子连人带车撞倒在地,飞出约十米远,妻子伤势较为严重。

  “对方开车将我老婆送去医院救治,花了一万多元后就不再管了。”梁先生说,自己和妻子平常打散工,家里还有两个小孩子需要抚养,妻子被查出骨盆和肩膀骨折,预计治疗费用近10万元,但自己实在拿不出来了。“我几次给涉事车主王某打电话,对方不搭理。”

  记者从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了解到,王某属酒后驾车但未达醉驾程度,且车辆灯光系统不合格,而伤者邢女士则属于违法横穿道路且驾驶无证电动车,没有驾驶证等,最终判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且复核结论不变。王某被依法处罚2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记者联系上王某,其称已经为事故花了近五万元。“当晚送去医院我就垫付了1万6千元,修车花了1.2万,后来对方接骨治疗又花了6千元,后续还给了5千元的营养费,加上其他一些支出已近5万元。”王某称,自己也是打工族,对方不能一味要求他出钱,他还表示,如果对方不满意可以走司法渠道处理。

  琼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有关人员表示,已经认定事故双方责任,按理王某需要承担事故的一半责任,并对受伤者邢某的治疗费承担一半,但交警部门无权强制当事人担负医药费,只能协调,但对方不接受就只能走司法程序。该工作人员还建议,梁先生若自费治疗,治疗终止后三个月可向交警部门申请做伤残鉴定,再据实情索赔。

  而琼山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人员也表示,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很难进行调解,建议走司法程序按照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起诉索赔。

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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