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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涯社区一技术员合谋删帖获利6万余元 海口一男子被判刑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01-12 11:29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何慧蓉

  与天涯社区一技术员合谋删帖“生财”

  删567条帖获利6万余元,男子被判刑

  南国都市报1月11日讯(记者何慧蓉)来自福建厦门的青年黄某与海南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涯社区)一技术员合谋,以帮忙删帖的方式获利。黄某从中获利6万余元。黄某归案后,海口龙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63963元。

  黄某今年30岁,大专文化,无业。2012年4月,黄某通过QQ账号与天涯社区技术部技术员方某(另案处理)取得联系,两人经商量达成根据帖子的内容、热度收费删帖的意向。2013年4月,黄某又找到张某(另案处理)问其是否愿意从事删帖业务赚取差价,张某表示同意。之后,黄某就将其与方某联系的QQ账号交给张某使用,并让张某通过QQ、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与方某联系沟通。

  在“合作”中,黄某负责联系招揽客户并与客户商谈价格、收取费用;张某负责与方某对接,传递需要在天涯社区删除的帖子地址,并询问方某的报价,再将方某的报价答复黄某。黄某与客户谈好价格后,通过购买方某架设在淘宝网上的虚拟货物支付删帖费用,由方某操控程序文件将目标帖子删除。

  经查,自2013年4月22日至2014年6月30日,方某使用恶意代码删除天涯社区论坛帖子567条,违法所得共计1489200元。黄某获利63963元。

  2016年7月28日,黄某主动向厦门警方投案。案发后黄某已退还全部赃款63963元。

  龙华法院认为,黄某伙同他人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黄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且积极退赃等情节,该院遂对黄某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苏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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