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4 月 16 日 星期二
新闻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 南海网  >  海口新闻网  >  海口新闻

挂职期间收受他人6万元“好处费” 海口一科员获刑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7-11-22 09:21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何慧蓉

  南国都市报11月21日讯(记者何慧蓉)海口市美兰区海洋与渔业局原科员李明哲被派往乡镇挂职,任演丰镇镇长助理。在此期间,他利用具体负责危房改造项目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6万元“好处费”。日前,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明哲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美兰区法院认为,李明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李明哲对受贿6万元的行为表示认罪、悔罪并积极退出赃款,该院遂依法对李明哲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王平
南海网24小时新闻报料热线966123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