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全力预防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检查“四类”重点车辆17826起
海南日报海口9月21日讯(记者邓海宁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李盛兰)记者今天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今年8月1日以来,该支队以公路大客车、旅游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等四类车辆违法为管理重点,集中开展降事故保安全创建活动。截至9月20日,共计检查“四类”重点车辆17826起,现场查处“四类”重点车辆违法行为14558起,切割恢复原状货车非法加高车厢车辆134辆。
据了解,海口市交警支队通过严管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农村重点公路,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重型货车等4类重点车辆和运输企业,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8月1日至9月20日,现场查处“四类”重点车辆违法行为14558起,其中公路大客车交通违法行为98起,旅游大客车交通违法行为26起,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42起,重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14392起,努力实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海口交警表示,交通安全是交通运输企业的生命线,也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严格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运输企业的法定责任,对运输企业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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